全体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紧张而美好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作为大学生中的佼佼者,你们不仅圆满完成了自己的学业,而且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使自己的人生得到了新的升华。在此,学校党委组织部全体同仁向你们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衷心祝贺。
作为在大学期间光荣加入党组织的毕业生,这不仅意味着你们是同时代人中的佼佼者,同时也表明了你们在政治上正在逐步走向成熟,这也是你们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的辉煌的一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加入了党的组织,就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毕业生党员面临着一个如何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如何履行组织手续的问题。为了使同学们对党的组织管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学校党委组织部为同学们详细列出了毕业生党员应掌握的相关注意事项(附后),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到了新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希望你们牢记党组织和老师的嘱托,要注意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按党章要求和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诚实做人,认真做事,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永远铭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安师人”,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优秀青年,以优异的工作和学习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返回学校或者拨打电话0372-3300608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与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附: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2016年5月6日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员,已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具体步骤:
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接收单位。无论有无工作单位,无论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都可以有多个党组织接收单位。党员自己应主动咨询了解相关单位能否接收,尤其是预备党员,要考虑能否转正,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个党组织接收单位。
②明确接收单位。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准确名称以及组织关系转入办法。
③到学院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并由学院党委(总支)认真检查核实。
④学校党委组织部对转出党员信息审核以后,安排填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⑤党员本人到学院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你拿到学校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千万不可遗失。
②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为9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③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4、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时常出现哪些问题?
①毕业生填报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名称时,未亲自向对方单位核实,想当然的填报,致使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错误,无法转接。
②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③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党员出现转正困难。落实单位或考上研后,给用人单位党组织带来疑问,为什么这位同学没有按期转正?是犯了错误,还是受过处分?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也是对自己的政治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
④个别毕业生落实单位后,不安心本职工作,长期不去单位上班,当考上研究生需要组织政审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不了解该生为由拒绝出具政审材料,使学生党员陷于困境。
⑤个别毕业生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⑥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不及时接转,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
5、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根据中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的保存自己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原所在学院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未超过有关期限的,经本人申请,基层党委(总支)证明,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予以补转(具体程序参考我校组织部网页“服务指南”栏目)。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6、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未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由本人携带原介绍信,经本人申请,基层党委(总支)证明,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予以重新办理(具体程序参考我校组织部网页“服务指南”栏目)。超过6个月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不再予以办理。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怎么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向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8、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当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